web2.0与blog:个体还是媒体?用户还是“佣户”?商业反讽还是价值重调? 阴

郝聪 , 2006/07/26 14:19 , WEB2.0 , 评论(0) , 阅读(12396) , Via 本站原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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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还是媒体

前阵子和这几日经常谈起相关的问题:

第一是几个blogger朋友大家一致觉得“更新”少了,缺乏“更新”的动力,同样,以前订阅的blog可能从每日数百更新变成每天十个甚至不到。

第二是很多人见面都会问我最近怎么不更新,我那些跟自己生活有关的帖子大概对于一些人而言算不上“更新。

第三是周日下午跟几个纯美术专业出身的设计师朋友 聊天,大家交换的联系方法是手机、MSN和Blog地址。

第四是Shizhao和我Gtalk聊天,我觉得blog不火因为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可以激动, 而他觉得blog特火因为CNNIC统计说有几千万blog。

第五是我的学生基本上大半写blog,主要在MSN上,有个学生在space里批评我,被我发现了……  

个体还是媒体?麦田的文章激起了Keso的反弹:“以流量、读者数量这种媒体思维,去理解网民的blog需求,确实“无解”。但是,既然情书、日记、资料夹、便签都是普通人的需求,为什么他们就‘根本不需要blog’?”,Zheng也很激烈,要求轻松一点。

我自然是拍马支持他们的。昨天和Michael聊天,说起这样的看法,就是Keso的影响力评判标准不再是Blog圈而是IT圈了,没有一个大的Blog圈甚至也没有以前那样的ITblog圈或者传媒Blog圈,Blog如今是由无数个小圈组成,而且,名blog会在这个过程中消散。在这个过程中,Blog真正回到了它本来的面目,就是一个个人工具,每一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目的来使用它,它依然是“自媒体”,但是这个“媒体”不是我们理解的“公共媒体”,而是一个服务于自己的媒体。这是Blog的胜利。

这种胜利反而有机会给blog媒体和blog的商业问题带来解答机会。

如果将blog是做“公共媒体”,那么因为几千万的blog写作者和更多的阅读者,决定了Blog媒体有机会成为现实。类似blogku这样的Media Network前景困难,因为网络广告主要被门户切走,散落下来的广告往往价格不高,而且Blog Media很难和每日数万IP的个人网站和其它垂直门户竞争,但是,如今Blog媒体的机会似乎要大了许多,因为阅读习惯和接受程度提供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同样,千万记的Blog存在让分散化的、精确化的营销成为可能,数据搜索与分析,长尾广告模式等等为Blog和BSP们提供了更加可想象的空间。只是,缺乏对Blog的真正理解和缺乏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会让Blog的商业前景带来障碍——而哪个BSP会认为自己在此有不足呢?

你觉得Email是媒体吗?你觉得三五个人圈在一起讨论的Group是媒体吗?Google一开始就认为,这些都是媒体,微媒体,长尾媒体,针对一个人或者三五个人很有效的媒体。

用户还是“佣户”

大家都想解决用户为什么贡献内容,这种心态有时候,是能够服务于用户的,但是肯定比不上直接问:怎么能更好的服务用户,实现用户价值来得直接和准确。更多的时候,BSP和其它web2.0网站可能通过反复追问这个问题,走进圈套,用户不再是用户,而成了“佣户”。也许还有人记得住,以前的博客中国在对自己的“门户2.0”认识中,就很明确地强调“佣户贡献内容”。

门户网站在加入BSP阵营时,对blog都做了类似的理解,将其纳入到整体CMS系统,将Blog的内容潜入各个垂直频道之中。 正是这种思路,才出现了“新浪Blog的尴尬”。甚至可能,我们会把贡献内容的当做用户,不贡献内容的不当作“用户”——很多网站不可能完全剥夺“媒体”的属性,为什么读者不是用户?相关内容,1%、1.5%、56%与Web 2.0的用户这篇帖子说得很清楚了。

遗憾的是,过去一年内新进入到web2.0阵营里的很多人和很多网站,都是想占“佣户贡献内容”的便宜,而不是先考虑服务用户。虽然用户和“佣户”在Web2.0网站里面是相辅相成甚至一个硬币的两面,但是,对“佣户”付薪水么?

商业反讽还是价值重调

Web2.0中的政治现实很有意思,web2.0能带来“政治反讽”也同样能带来“商业反讽”,从用户的角度而言,在欢欣鼓舞地说当家作主时,往往发现现实的残酷。同样,当我们欢欣鼓舞地“创造自己的互联网”时,我么你真的在创造自己的互联网么?还是帮助BSP、Flickr、Delicious还有其它2.0们将它们的网络编制得更加完美,同时也帮它们编织好了它们的商业梦想?

是,应该辩证地看问题,类似Flickr、Delicious能够为你提供很好的服务,用户价值实现了,用户通过向其做贡献来交换对方的服务、空间等。只是,问题是,这种交换等值么?价值差别有多大? 类似BSP,当我们提供了内容和流量的时候,BSP的赢利完全归属BSP自己么?是的,它们还没有完成好的商业模式和达到收支平衡或者高额利润,但是如果,达到了这一天,用户有机会分得一杯羹么?或者说,什么是更好的机制能够保证“用户”的收获,或者说,让“佣户”们拿到“薪水”?什么是理想模型?

我在web2.0:正在变化中的互联网的ppt曾试图讨论,这个价值或者受益能否降到个体上来,现在个人的Blog基于Google Adsense可以受益,同时还有更多其它的商业计划,比如Feedsky和5sai都有类似的模型。在这个基础上,能够实现一种“价值重调”。

当利益(是的,未必是金钱,可能是用户价值)能够下降到用户时,新的商业模型就不仅仅是商人的模型而是社会的模型了,通过有效的服务和组织个体来实现个体价值同时实现组织的利润目标,而个体则可以通过组织创建的渠道来更好地实现个体价值。

web2.0的声音如今越来越五花八门了,虽然不和谐音很多,但也许这样它才真正代表大趋势。趋势,不是当下,没什么值得急的。

转载:http://zhanbin.com/blog/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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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 郝聪 编辑于2006/07/2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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